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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值班、维修人员都要占有一定的空间。为便于设计和使用,又不致造成浪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消防控制室内控制设备的布置作了明确规定:
1.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米,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米。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消防设计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3.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米。
4.控制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米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通道。
5.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消防设计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米~1.8米,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2、对现场设置的烟感、温感进行巡查,看是否正常巡检;
3、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或温感进行测试,查看报警是否正确;
4、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是否正常巡检;
5、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手动报警按钮,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6、对各模块箱内的模块进行外观检查,接线有无松动锈蚀、指示灯是否正常亮启;
7、对联动设备每次按10%的比例进行远程控制功能试验,检查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8、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洁除尘,对线路连接状况进行检查和紧固,对主电源与备用电源进行切换检查。
防排烟系统:
1、检查设备供电状况,并启动风机,检查风机运行状况是否良好。
2、紧固连接部分的螺丝及联轴器。
3、检测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检查主回路接触点。
4、调整皮带松紧,手转皮带轮,观察转动是否良好。
5、检查与更换各接合面间的垫片和密封填料。
6、检查各阀门的启闭灵活度及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7、向转动部位加润滑油,保证联轴器及轴承的灵活性及稳定性。
8、检查各控制箱内的电器触点及各接线端子有无松动,清洁控制箱内灰尘。